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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虚假视力状况诱导施压老年人,与其订立13250元一副的眼镜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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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4-5 14:35: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种行为可能涉及欺诈或胁迫,属于违法行为。以下是法律和道德层面的分析及建议:



  法律问题
欺诈(《民法典》第148条)  
  若商家故意虚构老年人的视力状况(如夸大病情、伪造检测结果),诱使其购买高价眼镜,构成欺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要求退款。
  
胁迫(《民法典》第150条)  
  若通过恐吓(如“不配眼镜会失明”)等手段迫使老年人签订合同,合同可撤销。

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知情权: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真实信息(如成本、功效)。  
  公平交易权:商家不得强制交易或虚标价格(13250元/副需合理依据)。  
  退货权:若商品存在欺诈宣传,消费者可要求退货。

价格违法(《价格法》第14条)  
  若商家虚构原价或谎称“特价”诱导消费,可能构成价格欺诈。



  维权建议
收集证据  
  保留验光记录、合同、广告宣传资料、付款凭证等,必要时录音录像。

投诉渠道  
  向消费者协会(12315)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若涉及诈骗,可报警(《刑法》第266条)。  
  通过法院起诉撤销合同并索赔。

法律援助  
  老年人可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或委托亲属介入处理。



  道德谴责  
利用老年人健康焦虑牟取暴利违背公序良俗,应公开曝光商家的不当行为,警示他人。



  预防措施  
陪同老年人验光,选择正规机构。  
对高价商品保持警惕,多方比价查询。  
了解基本验光知识,避免被虚假术语误导。



遇到此类情况,建议立即行动维护权益,同时加强防范意识。如需进一步帮助,可提供详细信息(如合同条款、商家名称等)以便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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