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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牢牢掌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突破基础理论与核心技术:加大在基础理论、方法、工具等方面的投入,集中力量科研攻关,全力在芯片、算法、操作系统等核心领域实现突破,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速各领域科技创新突破。推动产业深度融合:构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助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市场空间巨大等优势,推动人工智能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强算力与数据建设:统筹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开放共享,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强大的算力支持和丰富的数据资源。 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把握人工智能发展趋势和规律,加紧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应用规范、伦理准则,构建技术监测、风险预警、应急响应体系,确保人工智能安全、可靠、可控。加强风险评估与监管:建立包括技术风险、数据安全风险、伦理风险、社会影响等在内的风险评估体系,对人工智能系统的潜在风险进行全面、动态的评估。进一步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监管机制,根据人工智能应用的领域、风险等级等,划分不同监管级别,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强化伦理审查: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的原则,加强对人工智能发展的安全伦理风险研判,对人工智能应用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开展预见性风险评估,提前做好风险预案。引导企业、科研机构等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数据采集、加强数据保护等。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专业人才:推进人工智能全学段教育和全社会通识教育,源源不断培养高素质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涵盖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应用开发、伦理治理等多方面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人才机制:完善人工智能科研保障、职业支持和人才评价机制,为各类人才施展才华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造力。 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提升国际话语权:积极参与全球人工智能治理框架与标准规范的建立,通过签署国际公约、参与国际组织活动等方式,提升我国在国际人工智能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加强跨国合作:积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跨国监管合作,共同应对人工智能带来的跨境安全挑战,推动形成统一的国际监管标准和机制,为弥合全球智能鸿沟作出中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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