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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30条 南沙再迎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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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5-16 13: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沙金融30条”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于2025年5月12日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该政策围绕将广州南沙建设成为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的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等7个维度提出了30条具体措施,为南沙带来了多方面的政策红利。以下是具体分析: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对符合南沙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支持金融机构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增加票据融资支持,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同外部投资机构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依法合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于科创企业,加大对海洋产业、商业航天、全域无人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保险机构按市场化原则发展海上保险。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一方面,推动跨境支付服务便利化,支持银行与非银行支付机构、清算机构合作依法合规开展跨境支付业务,稳步推动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建设;另一方面,推动跨境信用融资便利化,支持粤港澳三地征信机构开展跨境合作,探索推进征信产品互认。发展特色金融服务:发展服务国际航运枢纽建设的航运金融业务,引导和鼓励航运企业国际海运费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加快航运保险发展,研发创新型航运保险产品。创新发展国际租赁和保理业务,支持满足条件的境内机构使用自有外汇收入,向境内租赁公司支付境内经营性租赁外币租金等,鼓励南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租赁领域发展。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构建便利内外联动的期现货市场交易规则,支持在广州期货交易所推出与香港交易所跨境合作品种,支持广州期货交易所稳妥有序将已上市的期货期权产品申请为允许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的特定品种,支持南沙建设商品期货交割中心,完善覆盖期现货市场的一体化产业服务体系。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积极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相关工作,积极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深化金融制度型开放,支持更多企业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业务,加快人民币资本金结算业务落地,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度。强化保障措施:提出配套保障措施,为具有金融领域职业资格的境内外专业人士来南沙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出台住房、人才、教育等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各种金融手段,支持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协调采取给予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便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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